【信息时间:2019-06-20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渠清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渠清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G2019-GG01CD-033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GTJSGC-2019-015
2.2、工程名称: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渠清淤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高唐县
2.4、建设规模: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渠清淤工程,详见项目说明。
2.5、计划总投资:366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支渠清淤;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
3.2、投标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为保证工程质量,杜绝非法转包、分包及假借资质等现象,各投标人如遇举报,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1日9时00分至2019年6月27日17时30分。
4.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施工类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40元)。
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7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高唐县质监局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唐分中心、高唐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山东省高唐县
联系人:麻主任
电话:1356127906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 系 人:江浩、李岩
电话:16606356135/16606356353
电子邮件:13563586417@163.com
8、监督机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监督单位: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主任 17865883329
9、重要说明
9.1、投标人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9.2、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9.3、招标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人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人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9.4、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开标后不能再更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处理。
9.5、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9.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或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隶属、人事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共同投标。
9.7、投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或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隶属、人事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共同投标。
文件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EVQBg0JuTZEMRYBhCPUsQ 提取码:ugzz
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