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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国土公示字【2018】3号

【信息时间:2018-05-03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高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高国土公示字【2018】3号

GG2018-TQ01RZ-003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8年04月19日 至 2018年05月03日 挂牌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2018-002

地块位置

滨湖路西侧、鼓楼路北侧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4.327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14630

受让单位

高唐县聚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1、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住宅部分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1.0<R≤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动竣工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2、建筑规模:以给定的容积率范围内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住宅层高不低于3.0米。商业比例不大于30%(建设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的自持商业综合体);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筑面积占规划总建筑面积比例≥15%,同时须配建该地块西侧果子市支渠及两侧景观绿化和北侧宽6米、长165米支路。配建的景观绿化和支路必须达到《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设施齐全。其它指标要求详见高规条字【2018】04号规划设计条件。

备注:

 

 

宗地编号

2018-003

地块位置

滨湖路西侧、鼓楼路南侧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56653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5760

受让单位

聊城市冠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1、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住宅部分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1.0<R≤2.75 建筑密度:≤25% 绿化率:≥30%(其中居住部分≥35%),动竣工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2、建筑规模:以给定的容积率范围内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住宅层高不低于3.0米。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比例不大于28%(其中商务设施面积:会展中心≥3500平方米;酒店/办公≥15000平方米)。其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筑面积占规划总建筑面积比例≥15%,同时按照《城市公园设计规范》,须配建该地块北侧13528平方米的公园和长300米、宽20米的果子市支渠河道以及鼓楼路跨果子市支渠的公路桥,配建的公路桥必须达到《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标准。其它指标要求详见高规条字【2018】05号规划设计条件。

备注:

 

 

宗地编号

2018-004

地块位置

滨湖路西侧、鼓楼路南侧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75159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6160

受让单位

聊城市冠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1、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住宅部分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1.0<R≤2.75 建筑密度:≤25% 绿化率:≥30%(其中居住部分≥35%),动竣工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2、建筑规模:以给定的容积率范围内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住宅层高不低于3.0米。商业服务业设施面积比例不大于25%(其中商务设施面积:会展中心≥18500平方米)。其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筑面积占规划总建筑面积比例≥15%。其它指标要求详见高规条字【2018】06号规划设计条件。

备注:

 

二、公示期:2018年05月03日 至 2018年05月08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高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科(113室)、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高唐县国土资源局(人和西路88号)、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官道街260号)
    邮政编码:252800
    联系电话:0635-3906396转113、0635-3901605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高唐县国土资源局

                                                                          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