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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信息时间:2018-10-16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高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和《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发办〔2017〕21号)相关要求,预对我县“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基础设施费约127万,线路租赁费约186.6万,共约313.6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我县“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升级改造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在政府采购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评审报价参与评审。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现行标准 3、标的要求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满足相关规定 4、交付要求标的数量:详见附件。交付或实施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6、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高唐县 

联系人:许峰 联系方式:1526359509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赵睿  联系方式:16606356136

附件:https://pan.baidu.com/s/1yBBc1bu6PWctEISBh_qpaA

发布人: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