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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推行“1234”模式,提升业务上台阶

【信息时间:2018-02-05 阅读次数: 】【作者:陈磊 来源:办公室】【我要打印】【关闭】

为维护我县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县政府采购中心推行“1234”业务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1”即一个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系统的运行使进场交易项目从立项启动、公告发布、投标企业报名、招标文件下载、保证金收退、项目开标到交易完成档案资料存档交易全程网上进行,投标人的标书制作成本和交易双方的差旅开支大幅节约,交易时间大幅缩短,重点解决了招投标中存在的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等问题。目前,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线以来,建设工程项目率先实行,以后政府采购类等项目逐步实行。
    “2”即两种交易模式,进场交易和网上采购。随着采购限额新标准出台,自2018年起,我县进场采购限额标准由原来的“321”(工程类30万元、货物类20万元、服务类10万元)改为“322”(工程类30万元、货物类20万元、服务类20万元);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采购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需通过“网上超市”进行采购,“网上超市”的建立,就是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与进场交易相互补充。两种交易分类模式增强了采购制度的适用性与灵活性,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3”即三个可供选择的专家抽取库。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的专家侧重物资类和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里的专家侧重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采购;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里的专家侧重国有企业和医疗器械类的采购。三个专家库满足我中心不同种类交易项目的抽取要求,并且专家库随时在更新,新的专家不断在加入,可选择的专家越来越多。

    “4”即四档分级测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测评范围是我县内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由专家根据硬件、档案及制度建设据实打分和业务知识上级测试等办法综合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打分,根据分数将各招标代理进行测评。通过测评等次给采购单位提供选择依据,引导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从业水平,服务高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