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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高自然资规告字[2021]2号)
GG2021-TQ01RZ-002 2021/2/3 经高唐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0-059 |
宗地总面积: |
1411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人和路南侧、春长街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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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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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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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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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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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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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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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
14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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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27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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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14720BA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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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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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03月05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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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建筑规模:以给定的容积率范围内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商业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0%;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沿人和路不准建设商业;小区内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时须安置商业建筑面积920平方米,安置户数及建筑户型结构以《高唐县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高棚指【2018】4号、《高唐县沿街商业用房拆迁补偿指导意见》高棚指【2018】5号文件及房管局征收补偿协议为准,住房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地面铺地板砖,室内粉刷涂料,安装室内套装门,水电暖气厨卫设施齐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其它指标要求详见该宗地规划条件(高自然资规条发〔2020〕37号)及出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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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0-073 |
宗地总面积: |
5168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时风西路北侧、智德家园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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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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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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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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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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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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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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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465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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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
516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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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4921BA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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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06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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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03月05日10时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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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建筑规模:以给定的容积率范围内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商业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0%;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关于下发聊城市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聊建字【2019】26号)》要求执行。小区内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其它指标要求详见该宗地规划条件(高自然资规条发〔2020〕36号)及出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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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1-001 |
宗地总面积: |
11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鼓楼路北侧、汇鑫宾馆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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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9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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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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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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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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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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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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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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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
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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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4921BA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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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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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03月05日10时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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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建筑规模:以给定的容积率范围内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商业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0%;住宅层高不低于2.9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关于下发聊城市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聊建字【2019】26号)》要求执行;养老服务设施及便民服务设施等相关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与高自然资规条发【2019】5号地块统筹考虑设置。该宗地住宅安置户数及建筑户型结构以《高唐县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指导意见》高棚指【2018】4号文件及房管局征收补偿协议为准,住房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地面铺地板砖,室内粉刷涂料,安装室内套装门,水电暖气厨卫设施齐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其它指标要求详见该宗地规划条件(高自然资规条发〔2021〕1号)及出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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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为非高唐县境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须于网上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高唐县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02月03日 至 2021年03月03日 到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csggzyjy.cn)、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唐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tggzyjy.cn:8888/GTweb)土地交易入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02月03日 至 2021年03月03日 到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csggzyjy.cn)、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唐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tggzyjy.cn:8888/GTweb)土地交易入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0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03月0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csggzyjy.cn)、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唐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tggzyjy.cn:8888/GTweb)土地交易入口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0-059 号地块:2021年02月23日10时00分 至 2021年03月05日10时00分 ;
2020-073 号地块:2021年02月23日10时00分 至 2021年03月05日10时05分 ;
2021-001 号地块:2021年02月23日10时00分 至 2021年03月05日10时1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交易期间竞买人可以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csggzyjy.cn)、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唐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tggzyjy.cn:8888/GTweb)土地交易入口进行竞价。
(二)竞买保证金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于2021年3月3日17时00分前交到指定账户(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以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否则,将无法获得竞买资格。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请竞得人在成交后一小时内将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竞得公司营业执照(自然人竞得的需提供竞得人居民身份证)以“jgp”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箱:gtxgtjcbk@lc.shandong.cn),我局将在土地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录入上述信息并发布成交结果进行公示。若因竞得人未及时发送上述信息造成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时间延误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登陆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csggzyjy.cn)、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唐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tggzyjy.cn:8888/GTweb)。
2、本次公开出让土地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3、本公告未竟事宜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竞买须知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csggzyjy.cn)、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唐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tggzyjy.cn:8888/GTweb)。
(四)现场踏勘时间及集合地点:
出让地块的踏勘为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到我局土地储备科(113室)咨询。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含地上地下)在公告期(2021年2月22日前)未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认可宗地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土地成交后,对未发现的地下设施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五)申请人在办理土地竞买相关事宜时,需到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联系人:刘科长,联系电话:0635-3901605;需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昌府区昌润路153号市政务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请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csggzyjy.cn]、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唐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tggzyjy.cn:8888/GTweb)查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和西路88号)、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官道街260号)
联系电话: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635-6013113、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0635-3901605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