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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涉案车辆免费停车场租赁项目需求公示

【信息时间:2018-12-11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停车场租赁的需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安全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技术规格:详见项目说明

物理特性:详见项目说明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 满足甲方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高唐县(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租赁服务期3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3:20181211日至20181214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地址:聊城市高唐县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方式:1390635305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635-6180697/3813888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AeDLsfgYZ68hxaPuR_TFA

                         

                          发布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发布时间: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