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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第一实验幼儿园滨湖路分园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信息时间:2019-07-16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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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第一实验幼儿园滨湖路分园物资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高唐县第一实验幼儿园滨湖路分园物资采购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如产品厂家涉及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政策优惠。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有关现行规范及标准

行业标准:有关现行规范及标准

地方标准:有关现行规范及标准

其他标准:有关现行规范及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技术规格: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物理特性: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自签订采购合同后15日内完工

交付或实施地点:聊城市高唐县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服务期限:现行规范、规程及甲方要求

服务效率:按合同要求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要求所用材料到环保要求。

八、公示期限:20190716日至20190719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2019年07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书面意见包括采购需求的相关意见建议以及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供应商未提供书面意见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高唐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址: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635-5103903

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聊城市星光大厦7楼

联系人:刁工    电  话:0635-8368516/17860111895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bcSc5Gt_2faUPYY8bOc9w

提取码:ubh7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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