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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自然资规公示字【2020】4号

【信息时间:2020-03-06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高自然资规公示字【2020】4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0年02月25日 至 2020年03月06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2020-001

地块位置

鼓楼路北侧、东兴路东侧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4.11449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10315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3.703041

零售商业用地

0.411449

受让单位

高唐县鱼丘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1、容积率:1.0<R≤2.0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动竣工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2、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建筑规模:以给定的容积率范围内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0%;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关于下发聊城市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聊建字【2019】26号)》要求执行;小区内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时需配建小区东侧规划支路约400米、红线宽度23.5米;配建小区西侧规划支路约400米、红线宽度15米;配建小区北侧规划支路约180米、红线宽度12米,必须达到《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设施齐全。其它指标要求详见该宗地规划条件(高自然资规条发〔2019〕68号)及出让文件。

备注:

 

二、公示期:2020年03月06日 至 2020年03月12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和西路88号 )、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官道街260号)
    邮政编码:252800
    联系电话:0635-6013113、3901605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