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18-08-15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部分路口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地 址:山东省高唐县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176063570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
联系人:付钢钟、南婷婷 联系方式:18865233513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部分路口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GG2018-HC01CD-042/SDG-2018-06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采购预算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部分路口交通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
41万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8月16日09:00至2018年8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售价120元)。
注:投标企业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报价,将被拒绝。
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五、公告期限: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4日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8日09时00分至2018年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高唐县质监局六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8日09时30分
2、地点: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高唐县质监局六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
联 系 人:付钢钟、南婷婷
联系方式:18865233513
邮箱:dyxmgt@163.com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唐分中心、高唐政务网上同时发布。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人、施工等企业网上注册的公告》。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3、磋商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磋商文件均可下载,磋商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企业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文件链接:链接的磋商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企业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磋商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附件:1.采购需求:https://pan.baidu.com/s/1iEP7UYmE73HLUwgLjQ190w
2.磋商文件:https://pan.baidu.com/s/1fr6kyeR8RRmRUrKkWOmRpQ
发布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