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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南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南华苑)、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祁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东华苑)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8-12-17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高唐县南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南华苑)、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祁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东华苑)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唐金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南华苑)、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东区)、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西区)、祁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东华苑)监理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已由高唐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其中一标段南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南华苑)以高发审字【20186号文件批准建设;二标段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东区)以高发改审字【20183号文件批准建设;三标段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西区)以高发改审字【20183号文件批准建设;四标段祁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高发改审字【201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唐金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南华苑)、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东区)、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西区)、祁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东华苑)监理项目。

一标段:南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南华苑):项目工程总投资约4.83亿元。计划工期为600日历天,建设地点位于东兴路西侧、政通路南侧,总建筑面积约17.07万平方米,拟建两栋24层住宅楼、九栋17层住宅楼、三栋14层住宅以及商业服务、物业管理等配套公建设施及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二标段: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东区):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38亿元,计划工期为600日历天;安置地点位于鼓楼路北侧、汇鑫路西侧,总建筑面积约9.26万平方米,拟建拟建三栋22层住宅楼、四栋17层住宅楼以及商业服务及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三标段:西城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西华苑西区):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85亿元,计划工期为600日历天:安置地点位于汇鑫路西侧、鼓楼路北侧,总建筑面积约10.46万平方米,拟建两栋17层住宅楼、424层住宅楼、以及社区服务及物业用房、幼儿园等配套公建设施及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四标段:祁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城·东华苑):项目工程总投资约3.1亿元,计划工期为600日历天:安置地点位于时风路北侧、东兴路东侧,总建筑面积约11.05万平方米,拟建817层住宅楼以及物业配套等公建设施及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项目最终投资额以工程审计结论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人防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报的项目总监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项目总监可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3.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联合体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工作。(4)联合体双方必须明确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12189:002018122417:00

4.2投标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  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监理类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40元)。     

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71430分,地点为: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唐金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 高唐县

    编: 252000

联 系 人: 李科长

    话: 0635-7027198

招标代理: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 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5

    编: 252000

联 系 人:郭盈

    话: 0635-6180697/0635-6180696 

电子邮件: sdzblcb@126.com

8.监督机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监督单位: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主任  17865883329

9.重要说明

9.1投标人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9.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9.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9.4招标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人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人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9.5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开标后不能再更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处理。

9.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或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隶属、人事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共同投标。

9.7投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或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隶属、人事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共同投标。

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Dy0NuUxagcAFfgl1UiDJA

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