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2-31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高自然资规公示字【2024】26号 GG2024-TQ01RZ-026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2023-008 | 宗地总面积: | 0.46258公顷 | 宗地坐落: | 北湖路东侧、鼓楼路北侧 不动产单元代码:371526001607GB00041W00000000 |
年限: | 40年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成交价: | 1805万元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园绿地 | 0.04605 | ||||
商务金融用地 | 0.41653 | ||||
受让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
备注: | 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受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向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545.140246万元,逾期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应在竞得人缴纳建筑物价款后5日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逾期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日由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高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赔偿损失,如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人予以退还;资产协议签订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手续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它各项指标要求严格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规条第371526202400030号)及出让文件执行。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造价款。 |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和路167号 )、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官道街260号)
邮政编码:252800
联 系 人: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635-6013108、3901605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