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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县纪委监委办案区建设改造工程采购需求

【信息时间:2018-05-19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高唐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县纪委监委办案区建设改造工程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根据上级领导工作部署,配合县纪委监委办案区建设工作,需对县纪委监委一楼进行改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GB5021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按照有关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

物理特性: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交付或实施时间:工期:一个月

交付或实施地点:高唐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施工期及监理期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GB5021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及国家、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3:2018520日至2018522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52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高唐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地址:聊城市高唐县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方式:1826454916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635-6180696(技术处)/6180698(综合处)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0PAbFNppWTmdsVKhMIOjg

发布人:高唐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519